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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医疗救助“兜”住民生底线时间:2017-04-24 “有了这笔大病救助款,我女儿后期的医药费有保障了。”4月10日,孝感市孝昌县开发区关王村的宋先生得知医疗救助申请成功,心里轻松了许多。宋先生的女儿还不满两岁,一出生就查出患有脑肿瘤,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得知该县新出台政策将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后,他便到县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最终获批1.3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该县在城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围绕不同困难群众的需求差异,改进和完善救助机制。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等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同时兼顾医疗开支巨大、因病致贫的城乡低收入群体。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前、医中、医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 该县坚持资助参保参合、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门诊定额救助、小额临时救助等模式,使各种不同类型的救助对象得到更多、更实惠的医疗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并纳入基本医疗救助范畴,低保对象按个人自负合规费用的70%救助,每年可最高救助10000元;特困供养人员按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在10000元以内的全额救助,超出部分进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经大病保险支付后,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5万元以内的全额救助;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5万以上的按7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可救助5万元。 截止3月底,该县今年共为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1459人次,救助资金305.9万元,其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727人次,救助资金185.8万元。全额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孤儿等对象分别参加新农合和城市居民医保,资助人数32620人,资助资金489.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