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武汉城市荣誉制度的通知》(武办文〔2013〕4号)精神,武汉市文明市民评选由各区具体组织实施,市文明委审定并表彰。2017年5月以来,我市开展了第三届武汉市文明市民推荐评选工作。全市各区广泛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经区文明委研究同意后,将评选结果报市文明委。现对第三届武汉市文明市民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将以市文明委名义予以表彰。
公示期为2018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候选人有异议,请于1月21日前以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公园路42号 市文明办;
邮编:430010;
电话:027-82402963;
电子邮箱:.com82402961@163。
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第三届武汉市文明市民候选人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