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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滋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时间:2014-03-15
松滋市有61万农村人口,共有建制村238个。2007年7月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后,我市先后在新江口镇木天河村等8个村进行了试点,2009年将试点村扩面增加至20个。经过近三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松滋市农村社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明确了农村社区发展思路 前几年,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较快,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面对农村社区建设这一新课题,我们通过组织培训、考察、参观等,经专班反复研究论证,决定结合松滋实际,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探索将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做法引入到农村社区建设之中。通过试点探索,逐渐在全市形成了农村社区建设的两种基本模式,即:以新江口镇木天河村为代表的“一村(建制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模式和以纸厂河镇陈家场村为代表的“一村(建制村)一社区”模式。 (二)健全和完善了农村社区组织 一是健全了社区组织体系。建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社区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社区村民委员会落实执行、社区协商议事会监督实施的社区组织体系,使村级各种组织找准了位置,明确了职责。 二是改进和优化了村级党组织设置。在社区党支部下,按照地域相同、利益相近、主导产业趋同的类别设立党小组,党小组长从优秀党员、理事会理事中选配;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确立了“社区党支部——产业党小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社区党组织基本框架。 三是完善了自治组织功能。建立“社区村委会——小区理事会——互助组——农户”的社区自治模式。即撤组建小区,小区成立小区理事会,小区下又分为若干个互助组,以“议事恳谈”等形式实行小区村民自治。 四是依托社会组织带动了经济发展。培育发展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开展中介服务、专业服务等,共带动12.5万户农户增产增收。 (三)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一事一议”等办法,有效开展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开展了农村能源“一建三改”、推行了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等。近三年来,全市农民自主投入到农村水、电、路、沼气等基础设施的资金在3亿元以上,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提升。同时,对村级活动阵地进行了综合性改造,建立了社区便民服务站,设立了为民代办便民服务窗口,在社区村民小组对应设立了为民代办员、综合管理员、计生信息员,为村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四)深入开展了农村社区服务活动 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功能,广泛开展了农业技术推广、村容环境整治等活动,建立了社区治安群防网络,加强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对松滋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通过几年的农村社区建设实践,我们认为,部分干部群众对农村社区建设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在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重点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关于农村社区建设投入的问题。一是要加大投入力度。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缺乏资金。虽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但是在资金投入上却一直没有专门的预算。目前由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普遍滞后,有积累的村少之又少。因此以各级财政和农村集体积累资金投入为主的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难以形成,各级涉农部门相关资金、各帮扶部门投入、农民自愿捐助和社会各界捐献援助等辅助投入难以持续。建议市、镇(乡)两级政府在每年预算中,要适当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社区服务事业,采取政府扶持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农村社区建设长效投入机制。二是要统筹使用资源。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与新农村建设一并部署,一体推进,避免重复建设,要在农村社区这个平台上整合新农村建设资源,实现各项资金效益最大化。我们认为,要改变投入方式,将新农村建设资金重点投向农村社区建设,强化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要以农村社区为平台,变“小投入”为“大投入”,变“分散投入”为“集中投入”,变“一般投入”为“重点投入”,因地制宜,分先后缓急,解决好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 (二)关于突出农民建设主体的问题。建设农村社区就是建设农民自己的家园,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和引导他们办好自己不花钱或少花钱而又能办到的事,真正承担主体作用。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是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如何调动群众建设积极性,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我们认为,一方面乡镇一级要指导村级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群众自愿”的原则,因地制宜搞好小区、村落等自治单元的建设,密切村委与小区(村落)、小区(村落)与农户、农户与农户的联系;另一方面,市、镇、村三级可以制定奖励激励措施,通过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建立社区奖励基金评选表彰先进、探索城乡社区联谊结对交流合作等方式,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三)关于抓好协调和落实公共服务的问题。公共服务建设是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多方面力量的参与。一是要抓好协调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关系,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到新农村建设这一中心工作之中,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农村社区考核机制,齐头并进,逐步转变服务方式,通过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提供公共服务。二是要构筑功能完备的农村社区服务载体。要将村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功能进行整合完善,建设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综合性服务设施,为开展社区服务奠定基础,同时落实为民代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中心户作用并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三是要建立面向全体村民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我市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大多数村便民服务站挂牌。下一步工作中,建议重点搞好“四个结合”:在服务内容上,坚持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相结合,解决农民缺资金、缺技术、缺信息等方面的困难;在服务对象上,坚持服务困难群体与服务大众群体相结合,对困难群体主要是给予经济援助,提供生活保障,对大众群体重点是无偿开展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文化服务等,努力提高其生活质量;在服务方式上,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在服务队伍上,坚持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四是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建议出台优惠政策发展社区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教育、体育、福利事业。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各类维权类、服务类、娱乐类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引导非营利组织和社会成员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社区要建立志愿者组织,动员志愿者参与公共服务;同时,积极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各类民间组织等与农村社区开展“结对共建”,动员城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老干部、老工人、老教师、青少年学生等到农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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