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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养老机构创新发展的五大途径时间:2014-07-08
为了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12月31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要求。国家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是养老服务业市场发展的要求。围绕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发展方向,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条路径考虑。 路径一:明确功能定位,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 充分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凸显“三无”人员供养职能。公办养老机构的核心职能是做好“三无”人员供养工作,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在公办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上,要严格按照养老机构建筑设计规范、安全管理、功能设置等一系列国家标准,坚持标准建设和实际适用相并重,防止单纯追求超大规模,豪华设施,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在养老服务功能上,原则上不接收社会自理老人,不与社会养老机构竞争,在做好“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前提下,剩余床位优先安排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 加快推进“公建民营”改革,满足社会养老所需。对于新建、规模较大的公办养老机构,可通过总体承包、部分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一院两制等多种运营方式推动实现公建民营,吸引社会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以输出管理团队、开展服务指导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增强发展内在动力和外在活力,这样既可以节省国家编制、经费,也可以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提升专业化水平,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共同推动养老服务的良性格局。公办养老机构在选择运营主体时,要按照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化民营机构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服务性质不变,养老服务水平不降低。 加快建立健全评估机制,科学合理配置资源。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可以承担养老机构的服务需求评估、资格评估及服务质量评估,评估的结果可作为政府相关部门作为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及评价依据。二是公办养老机构可以为老年人进行专业化评估,针对老年人的收入状况,确定其是否具备享受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和补贴的资格。针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确定其应享受的养老服务方式和相应的补贴标准。三是公办养老机构应为老年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推荐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生活指导和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坚持走“开门办院”之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公办养老机构可以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利用养老设施、养老人才等资源优势,全面参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活动,为居家养老、社区托老及其他个性化养老需求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公办养老机构可以通过培训、示范、合作等方式,促进区域内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体系中,要逐步由“办服务”为主向“管服务”与“办服务”相结合转变,发挥好指导服务的作用。 路径二: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公办养老机构健康运行 强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将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资金纳入投资和财政预算,建立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及福彩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社会资金、民间资金、信贷资金相结合的养老设施建设经费筹措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这一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建设,要求具备住养、康复、教育、健身、休闲娱乐等多项功能,满足多层次、多功能的养老服务需求。 健全“三无”人员的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三无”人员生活经费的自然增长机制,政府财政应按“三无”人员的人数和经费标准足额列入预算,保障“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二是完善“三无”人员的医疗保障,公办养老机构供养的“三无”人员大多患有重大疾病,虽然他们都享受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但在医保外还需支付大量费用,养老机构无力承担。政府财政应对“三无”人员的医疗费进行兜底,确保“三无”人员能够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推广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政府对养老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养老补贴,是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公办养老机构对养老困难的老年人进行专业评估,政府财政依据评估结果对养老困难的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资金。 成立养老风险基金,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责任险。为了加强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可以由政府补助或福彩公益金资助建立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事故基金。公办养老机构负责基金管理,定期对各养老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将评估结果与资金扶持挂钩。为增强养老服务意外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公办养老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财政投入,为在院老人购买意外伤残或事故责任等保险。 路径三:推行养医结合,完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 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疗服务。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级别、床位数、科室设置等要求,筹集资源,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是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共建。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分支机构,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举办老年专科医疗机构。三是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合作。相互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等形式,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注重实效,突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特色。一是对入住老年人普遍开展定期身体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掌握基础信息,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宣传、用药咨询等服务,有针对性的做好治疗和预防。二是根据老人生活自理程度实行分级护理,对重症老人在监护、饮食等方面给予特殊照料,明确服务流程和交接程序。三是开设老人转诊就医“绿色通道”,在老人突发紧急状况时,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安排床位和会诊。四是开展康复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的康复治疗师可以指导老人进行康复训练。五是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开设专区,为临终老人提供更具亲情化和专业化的服务。 医保结算,满足老年人医养支付需求。将推行医养融合的公办养老机构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住养老人在养老机构买药、门诊看病可以实现即时刷卡结算。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老年人,可采取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的机制,老人在公办养老机构内住院治疗,可享受24小时的护理服务,康复后由医疗床位转为养老床位,也可享受医生和护士的查房服务,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可享受医疗保险,直接在养老机构医保结算点结算。 路径四:打造服务品牌,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加强安全管理。养老服务场所人员密集、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必须把老年人生命安全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一条红线,把安全保障摆在突出的位置。要加强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隐患和问题一查到底,坚决防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提供人性化服务。在思想认识上,要视老人为父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让老人真正感受到幸福温暖。在服务功能上,要依据老年人心态特征,注重完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文化娱乐等功能,满足老年生活的实际需求。在服务风格上,要融入家庭化服务理念,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亲情化、个性化服务。在生活照料上,要突出精细、精准服务,要根据老年人生理特点,提供适宜的膳食、住宿、无障碍服务,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 关爱老年人的心理健康。要善于观察老年人的心理变化,尤其是突发的、瞬间的、细微的心理变化,随时进行心理疏导,防止走极端、寻短见等事故的发生。同时应该为每位老人建立一份心理健康档案,对新入住老人实行“三日跟访”制度,及时了解老年人的心理情况,随时进行个性化心理疏导。 路径五: 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公办养老机构人才支撑 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一是要填补养老专业学历教育空白,要积极呼吁相关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民政系统教育机构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及课程,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精神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二是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免费培训班。发挥民政、人设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有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意愿的人员,通过福彩公益金资助其进行从业资格培训,公办养老机构负责组织,在培训合格后,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三是不断进行在职培训。公办养老机构应开展经常性的在岗职业培训,定期考察检查,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科学优化人员结构,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公办养老机构要加快培养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专门人才,指导养老机构科学设置岗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广阔前景。对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同类机构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和职称评定政策,使各类人才进的来,留的住,干的好,有发展。 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从业环境。全社会应大力传播尊老爱老的先进理念,争取社会各界对养老护理员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争取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险待遇,争取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一线护理人员,特别是长期护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护理人员及时给予心理疏导等人文关怀,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养老护理人员,要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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