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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补短板托底线 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上水平时间:2015-02-19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有效打通救助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确保突发生活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2015年,我市立足于“补短板““托底线”,不断创新思路,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上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将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黄石实际制定出台《黄石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黄石市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意见》、《黄石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和整合资源,建立市、区、乡镇(街办)三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大厅,采取快速、及时的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实现了救助服务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是健全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规范申请、受理、分办、转办工作流程,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高效对接,形成部门合作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依托黄石市“12349”社区服务热线、社区各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村民组长、社区楼长,了解掌握困难诉求,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建立快速处置机制。通过畅通完善各救助管理部门的救助渠道,建立部门联席协调会议制度,采取紧急情况现行救助等措施,及时救助求助群众。 三是稳步推进,增强工作实效。将大冶市、铁山区作为黄石市“救急难”工作试点县(市、区),要求其他县(市、区)选择1-2个乡镇(街办)全面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力争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整合衔接现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制度资源,完善调整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为“救急难”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在做好政府救助基础上,依托各类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社区义工等人员,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陪伴成长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救急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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