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孝昌全面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时间:2017-07-06 6月29日,在孝昌县王店镇农村福利院的老年活动中心内,老人们围坐在空调房内,有的在聊家常,有的在纳凉,“福利院的条件真不错,院子里绿树成荫,夏天有空调、电扇、太阳能热水器,现在还建了医疗室和健身房,我们吃得放心,住得也舒心……” 80岁的五保老人陈云英婆婆笑开了花儿。 近年来,孝昌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不断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与管理力度,有效地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和合法权益,五保供养水平显著提高。 该县加强动态管理,严格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认定条件,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对象,按照本人书面申请、乡镇调查核实、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及时纳入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供养范围。2016年,运用全省大数据比对,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再次核实,取消不符合供养条件472人。 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解决基本生活需求。民政部门先后投入资金413.7万元,实施农村五保危房改造211户。全额资助五保对象参加合作医疗,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按照年人均 500 元标准给予定额门诊救助。加大农村互助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与投入,全县新建116个互助养老日间照料示范点,探索农村五保互助养老新模式。 同时,该县民政部门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和管理,提升集中供养水平,先后投入资金5508万元,完成12所农村福利院新、改、扩建设,床位1249张,有效保障五保对象“进得来、”“住得好”。县财政每年为每所农村福利院安排2万元维修资金。2016年,投入资金30多万元,完成烟雾报警器系统、呼叫系统和监控系统全覆盖,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686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520人,分散供养对象2166人。集中供养对象中半失能60人、失能人员 38人;分散供养对象中半失能60人、失能人员4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