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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一家人同时签下器官捐献书时间:2016-10-27 一个人捐遗体不算新鲜,一家五口捐遗体,甚至把器官捐献协议书和“遗言”随身携带——这样不平凡的一家人,生活在襄阳老河口。 今年4月19日,老河口市食品公司退休职工、66岁的刘国富因肺癌去世。按照他生前意愿,家人将他的眼角膜捐给了红十字会。在刘国富的影响下,他的老伴、儿子、儿媳、女儿也签署了志愿捐献眼角膜协议,其中儿子和女儿还签了遗体捐献协议。 昨日记者联系其子刘波时,他正在安徽跑运输,跟平时一样,他随身携带器官捐献协议书,甚至写好了“遗言”:一旦自己遭遇不测,家人可以随时到医院来为他办理遗体捐献。 “父亲临终前表达了捐献角膜的心愿。他说,人死了与其一把火烧了,不如把身体有用的部分捐给别人,这也是生命的一种延续。”刘波告诉记者,当时他非常震撼,转而劝说妻子和妹妹:“当有一天,我们自己的亲人躺在医院,需要器官移植时,如果没人愿意帮忙,你是怎样的心情?要想这个世界充满光明,我们自己要先发光。” 在老人的大义感召下,一家五口人,一同签署了捐献眼角膜的协议。“全家总动员式的器官捐献很难得,这在全省都没听说过。”襄阳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连连称赞。 “我们并不觉得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我也要感谢接受眼角膜的人,让父亲以另一种方式获得新生。”刘波说。 上联:生前协议捐遗体 风尚传天下 下联:身后秉承献角膜 光明留世间 横批:光明长在 (楹联由湖北省楹联学会陈安松、姚禾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