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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蕾公益” 何以成为“公害”?

时间:2019-04-22     作者:李希金【转载】   来自:湖北慈善公益网

       近日,被宣布取缔的非法慈善组织名录上又多出了一条。相比不久前的“民族资产解冻”之类“伟岸”,“佳蕾公益”显得温婉靓丽了一些。但就像是丝绒布下的蛀虫,包装得再过华丽也终不过是名字好听一点而已。不论“佳蕾公益”的花名如何,依旧还是些固定的卑劣套路。

       首先,为了装潢门面,总要弄些组织理念、宗旨、愿景以及对“事业”“忠诚”之类。如何体现“忠诚”呢?跳到第二步:加入会员。“佳蕾公益”实行所谓会员制管理,在各地县区设立“分会”,任命“会长”,由此发展“公益事业”。如何体现“发展”呢?跳到第三步:收费。“佳蕾公益”设定了从“普通会员”到“理事”的收费标准,称其将用于“公益慈善”项目。会员也并非不计较投入产出,投入如何产出呢?跳到第四步:享受“条件福利”与“投资回报”。自然,仅仅是这样的套路也还显得简单,“佳蕾公益”还有必须的三招儿——

       一是打着“助学、助残”等公益慈善的名义发展会员、开展活动;二是打着官方旗号,博取公众信任;三是打着正规慈善组织的名号“借壳上市”,与自我管理相对薄弱的慈善组织开展合作,套用资质;四是组织“义捐、义演、义拍活动”等“义”字头活动,做大场面,做足效果,吸引视听。

       笔者曾看到浙江千手慈善基金会与“佳蕾公益”解除合作协议的公告,称“佳蕾公益”承诺向千手慈善基金会专用帐户打入“几十万元善款”作为“佳蕾公益基金”基础基金,因最终“分文未进”,故解除合作协议云云。如今回想,不免有些替“千手”后怕。倘若“几十万元善款”如期到账,又该如何收场?

       自《慈善法》颁布之后,社会组织强化了管理,以公益慈善之名行骗敛财便已经难以为继了。世间的道理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日前,山东烟台抓捕了非法社会组织“中华圆梦新时代慈善基金会”的主要人物,他们已诈骗全国19万人,非法获利700万元。等待他们的自然是法律的惩处。而事实又往往是“少行不义也自毙”。行文至此,得知北京“中国老酒协会”“北京老酒协会”两家非法社会组织刚刚挂牌便被取缔,也算是一个佐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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