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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法草案年底有望审议

时间:2015-03-13     【转载】   来自:京华时报   阅读

 

  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等5部门负责人就人大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其中,备受关注的慈善事业法有望年内提请人大审议,将专章规定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和慈善信息公开。此外,红十字会法也已被列入修法规划。

  如何使慈善更透明?

  将立法规定善款管理使用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介绍,中国目前慈善捐赠的总量不高,一是因为统计口径问题,我国过去只把扶贫、济困、救灾作为慈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像捐资办学、推动科研、支持环保等等,都是慈善,而且这部分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第二个原因是我国慈善制度不完善,这也是最主要的原因。王胜明用了三个“不”来形容:发展慈善事业时间不长、制度安排不完善、透明度不高。

  王胜明介绍,内司委作为慈善事业法的牵头起草单位,正在抓紧工作制定慈善事业法。“(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2月已经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和慈善信息公开都有专章规定,争取今年底提请常委会审议。我们期待慈善事业法的出台,将积极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王胜明说。

  修红会法进展如何?

  红十字会法列入修法规划

  “我国红十字会的工作经历了汶川大地震这样救死扶伤的大型活动,也经历了一些风波,特别是一些无端的事情给红十字会的活动、红十字会的工作造成了阴影。”柳斌杰介绍,本届人大非常重视红十字会法修订,把它列入了修法的规划,并且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直接起草、修改、提请审议。”

  柳斌杰指出,要进一步与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的章程接轨、进一步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一些规定,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红十字会运动、红十字会工作的社会监督、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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