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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快发展我国慈善事业问题分析时间:2014-04-01 1.完善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加快慈善事业发展,首先就是要制订相应的法律。在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两部法规,尽快研究和制订《慈善事业促进法》,从法律的高度对我国的慈善事业进行定位。通过立法,把我国慈善事业的性质、地位、原则,慈善机构的登记与组织、管理与运行,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退出以及公益产权界定和转让、融投资等从体制上完整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完善法律,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政策,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 2.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对慈善事业的社会捐赠实行免税减税政策是激励社会力量对公益事业的投入,鼓励先富帮助未富的有效手段,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前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公益性、非营利性慈善组织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要进一步完善这些政策措施,简化程序,为捐赠人办理免减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 3.企事业应增强参与慈善事业的社会责任感。推进企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企事业应把参与慈善活动作为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潜在市场,将慈善行为与企业发展目标有机地联系起来,可以提高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建议政府鼓励企业联合发起设立慈善基金会,将慈善工作作为长期项目来运营,增强企业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4.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慈心为人、善举济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要将传统的慈善文化在继承中发扬,在发扬中丰富,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规划,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宣传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宣传新形势下慈善事业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宣传新时期慈善事业的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 5.加强人才的培养,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我国从事慈善事业的专门人才十分紧缺,应大力推动慈善从业人员的培养工作。加强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采取有效方式,轮训现有的慈善工作者。不断丰富他们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在大专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慈善事业专门人才,为社会输送有专业特长的慈善工作者。鉴于国际发达国家慈善组织众多,善款充裕,经验串富,联系广泛,我国慈善组织应加强与国际知名慈善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在合作与交流中注重研究它们的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和服务规则。定期与之联合举行国际性劝募活动,向国际社会募集资金,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