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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深入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时间:2018-01-22 2017年以来,十堰市发生较大规模自然灾害21次,受灾人口191.5万人次。尤其是去年7—8月干旱高温天气和8月底至10月中旬遭受的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汉江秋汛”,造成全市夏秋两季口粮严重欠收,旱涝交替,灾害叠加,农村基础损失严重,夏秋两季口粮严重欠收,灾后群众冬春生活存在严重困难。十堰市按照全国、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早摸底、早安排,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摸准底数,建立台账。严格按照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市受灾情况及冬春受灾群众生活需救助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建立救助台账。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有34.2万人需冬春生活救助,其中:需口粮救助29万人;需衣被救助5.2万人;需取暖救助2.4万人,需其他救助1.5万人。 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及早下发了《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十堰市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各地提前谋划,提前安排,从2017年12月下旬开始,对需救助人员进行核实,接受社会监督。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为冬春资金发放开辟“绿色通道”,全部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确保冬春补助资金在2018年1月15日前全部到户到人。 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印发了《十堰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各地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依法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各级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御寒棉衣15000件,棉被14000床,毛毯3000床;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4290万元已全部下拨,各地正按照台账进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就我们掌握进度情况看,预计在1月20日前可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 强化督办,严格管理。市县两级组成工作专班对重灾或需救助对象相对较多的乡镇需救助情况进行了抽查。市政府在2017年12月下旬已安排2个工作组深入各地进行了3轮暗访督查,督导各地加快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落实评议公示制度,加强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