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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出台今年慈善大病救助方案

  为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和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重度残疾人的医疗负担,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出台2014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最高救助2万元。另外,市级安排200万元,重点救助全市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五类大病患者。

  据了解,2014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对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病患者,原则上按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20%的因病致贫家庭,原则上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一级、二级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救助。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市(含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高区、经区、临港区,下同)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此次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和各区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市级安排200万元,重点救助全市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五类大病患者。即日起,申请者可填写《威海市2014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单据或居民大病保险单据,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一级、二级残疾人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经调查审核公示后将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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