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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4-08-14     作者:逄增奎、王经平【转载】   来自:枝江市民政局   阅读

 

  枝江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据统计,目前全市拥有老年人口75353人,占总人口的15.1%,比2011年上升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其中60-79岁62672人,80-99岁12662人,100岁以上19人;农村五保老人1135人,城镇“三无”老人146人,空巢和独居老人12572人,失能老人9118人。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越来越近,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老年人的权益如何保障的问题已成为我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颁布一年来,枝江市以贯彻实施《老年法》为抓手,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极力保障广大的老年人安享晚年。现就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贯彻实施《老年法》的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老龄工作基础。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网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市民政局切实履行老龄办工作职责,各涉老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市镇村三级老龄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老年人的桥梁与纽带,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形成党政领导、民政协调、各尽其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我市共组建了224个老年协会。其中市级1个,镇(街道)9个,村(社区)214个。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不断加大市级财政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近年来,我市先后投入2500多万元对16所农村福利院进行改扩建。投资4000余万元、床位350张的市社会福利院综合项目一期工程于2013年开工建设,今年内投入运营。大力支持康隆花园老年公寓(新增床位120张、入住老人52人)、金桂园老年公寓(新增床位100张,入住老人9人)、雅畈老年公寓(新增床位64张,入住老人16人)、托老新家园老年公寓(新增床位50张,入住老人30人)等4家民办社会养老机构发展,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共拨付床位补贴10万元。2013年1月开始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其中80岁至99岁老人每月补贴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300元(含原已执行的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和生活补助200元)。截至今年上半年,共为7万高龄老人发放补贴1032万元。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老爱老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开办老龄宣传专版,采用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法治文化一条街、法制口袋书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老龄政策、法规,报道老龄工作中的好事迹、好典型、好措施和好办法。上半年,市、镇、村三级共举办老年人权益保护专栏6期,印发涉老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资料12万份。二是营造关爱氛围。坚持党政领导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启动“银龄关怀行动”助老项目,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近年来,先后组织各单位走访慰问福利院、困难老人2万余人次,开展敬老助老服务活动510多次,发放慰问款物价值600余万元。三是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情满枝江”、志愿服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夕阳扶老“一助一、多助一”关爱空巢老人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民政、卫计、人社、司法、水利、公安等12个志愿团队及雷锋志愿者2万余名,帮扶老人1.8万人次,送戏送电影进福利院10场次,建立老人健康档案3000多卷,发放慰问款物100余万元。四是争创示范典型。近年来,我市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纲要实践活动,出台了《枝江市创建敬老模范城暨打造爱老敬老之乡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孝亲敬老模范单位”、“孝亲敬老之星”、“十大杰出老人”等评创活动,创建国家级、省级模范敬老院3个、省级模范单位2个、市级模范单位15个,树立全国、全省模范典型老人4名,有效发挥了敬老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了敬老爱老新风尚。

  (三)健全养老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012年我市作为全省5个农村养老互助试点县市之一,积极探索以农村中心户为依托,村级组织、群众兴办、政府扶持、共同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的农村养老模式,在全市9个镇(街道)、94个村和9个中心福利院建立了10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对运营情况良好的活动中心拨付以奖代补资金201万元。我市“五个一”模式(建设一个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成立一个老年协会、配置一套满足基本服务需求的设备设施、建立一套日常活动管理制度、形成一个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受到省政府、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被群众誉为“老年人快乐驿站”,并荣获宜昌市民政系统2013年度优质服务品牌。有序规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2013年,在马家店街道江口社区进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收到了好的效果。该社区200余老年人在自家门口享受到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多项便利的全托、日托居家养老服务。2014年,马家店街道五柳树社区、丰坪巷社区、熊家窑社区、七口堰社区被纳入省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畴,年内即可投入使用。在城区“四馆一中心”内建设3000平方米的老年人活动中心。把社区老年人护理中心建设纳入小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力争3年内全市每个社区都有一处老年人活动场所。

  (四)用足保障政策,提高老年生活保障。按照“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事业,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一是落实供养经费。建立了“五保”、“三无”人员供养经费增长机制,将供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3年“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27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2100元/年,“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72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4560元/年),年发放供养经费400余万元。二是落实医疗保障。“五保”、“三无”老人医保、新农合参保缴费由政府负担,并免费享受医疗待遇,住院、门诊医疗的自费部分全额报销。2014年,我市拟再次提高“五保”、医疗救助等标准,“五保”门诊补助、临时救助、丧葬补助也将同步提高,其中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60%。三是落实养老金待遇。出台了《枝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养老、医疗保障政策,实现了全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283518人,参保缴费197794人,享受待遇人员85724人,年发养老保险金49833万元,支付率达10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15815人,就医12277人,年支付医疗保险费14515万元。四是落实优待措施。免费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近3万份。全市各车站、码头、医院均设立了老年购票通道和窗口,在客车、公共汽车上预留和设置了老年人专座。2014年7月起,我市开始推行公交乘车IC卡,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座市内公共汽车,享受景点、公园等各项减免优待。五是落实优抚政策。2013年,为1187名农村老年退伍军人发放生活补助86万元。为430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生活补助359万元。接收安置197名无军籍离退休职工,进一步融洽了军政军民关系。六是落实计生家庭扶持政策。2013年,为7620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持资金732万元,为1750名企业退休职工发放计划生育奖励资金124万元,为1021名城镇无业居民和乡镇企业退休职工发放计生奖励资金55万元。

  (五)构建调处机制,维护老人合法权益。积极构建维权网络。切实加强市、镇、村三级维权网络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优势,定期组织开展涉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涉老纠纷进行“温情裁决”,避免了老年人的诉讼之累,将涉老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4年上半年,全市共调处涉老纠纷136起,其中家庭赡养39起,邻里生产纠纷67起,其它30起。切实落实法律保护措施。对一些有影响的事件和纠纷,送派优秀的法律服务人员,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依托镇街道及工妇残社保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去年以来,全市共发放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系卡1500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其中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2件(赡养32件)。

  (六)创新活动平台,丰富老人精神生活。一是重视老年人学习生活。每年安排老年大学和老年人书画协会活动经费5万元。老年大学书画班和老年书画协会联合筹办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书画展受到各界好评,枝江老年大学武术班学员获得团体银奖和3项个人单项奖,以京剧团为代表的戏曲班多次组团到周边县市开展联谊交友活动,均取得好成绩。二是重视老年人文化活动。我市社区各类民间组织日趋活跃,每个社区均有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各类民间组织,如夕阳红表演队、老年艺术团、京剧票友协会、老年书画爱好者协会等,形成了平时有经常性群众活动、重大节日有集中活动的局面。三是重视老年人体育锻炼。全市建立了市镇村三级老年体协组织263个,拥有各种老年人活动站点325个,各类体育健身队伍200多支。2013全市组织举办“庆重阳老年人广场舞表演赛”、“华之泰”门球邀请赛等多种体育活动,全面展示了老年人的精神风采。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枝江市贯彻《老年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少数单位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对老龄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在依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缺乏工作主动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顺畅,影响了《老年法》的贯彻实施和老龄工作的开展。

  (二)敬老助老氛围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老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全社会敬老、养老、爱老、助老的意识和氛围还不浓厚,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任务艰巨。一是居家养老推进缓慢。农村老人面广量大、居住分散,聚居化程度不高,给居家养老服务带来较大难度。二是从业人员严重缺乏。我市养老服务人员中没有一名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瓶颈。三是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与人口老龄化及老龄事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我市尚未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枝江市正处于实现“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三大目标的关键阶段,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使之更好地适应发展大局,既是我们长期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我们当前必须应对的紧迫课题。下一阶段,枝江市将以贯彻实施《老年法》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组织推进,落实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全市老龄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大老龄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做好老龄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老年协会组织的作用,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调动民政及涉老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老龄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形成老龄工作推进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社会尊老敬老意识。进一步加大对《老年法》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重大、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形成政府、部门、社会各个领域关心老年人、重视老龄事业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一是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在马家店街道各社区加快日间照料活动中心建设,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二是加快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养老床位结构,努力形成高、中、低档配套,养、护、助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机构养老服务。三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把老年教育与老年人权益维护、破除迷信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帮助老年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各类老年社团组织和群众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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