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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残疾人就医就业就学建立具体制度

时间:2015-01-20     【转载】   来自:人民政协网   阅读

 

  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困难是健康人和其他家庭难以想象的。我们讲残疾人的权益,就要认识残疾人的特殊权益,这种特殊权益是由其特殊性决定的,因此,在制定和落实特殊权益上,政府要规定,社会要认同,群众要理解。

  残疾人的特殊权益,大部分都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困难之中。我认为,在实施社会救助之外,还要有更深、更远的思路。应建立残疾人“就医、就业、就学”的具体制度、政策。对此,建议:

  一、创造条件,让残疾儿童回归社会。具体建议是建立残疾儿童早期治疗制度。现在我们有能力和条件,建立残疾儿童的手术康复面向全社会的常态制度。建议建立“残疾儿童手术康复基金会”,资助残疾儿童手术康复,其资金来源可以是政府投入、彩票资助、社会捐助,彻底解决残疾家庭无钱、无力早期手术康复问题。把这件事做好,是事关残疾儿童一生的大事,是帮助残疾人家庭解难的一件实事,是政府的德政,是社会的善举。

  二、创造条件,让残疾人自食其力。具体建议是残疾人就业政策方面。现已出台的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在落实上,还存有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现有措施基础上,再拓宽一些思路。比如,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确定一些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优先录用残疾人;确定一些适合残疾人生产的商品,由残疾人生产、专营;继续办好办实福利企业。国家也应采取一些扶持措施,支持福利企业发展。

  三、创造条件,让残疾孩子得到教育。这里具体建议是办好特殊学校,制定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孩子入学制度。残疾儿童无学可上,学校不招残疾儿童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个问题已到了应重视和解决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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