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更多
列标题 列标题 列标题列标题列标题列标题
百家号 头条号 网易号企鹅号搜狐号公众号
详细内容

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出台

时间:2017-04-14     【转载】   来自:荆州市环保局

    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昨出台,在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联动协调、防范有力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防控和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根据预案,要成立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将根据大气监测质量状况,启动预警、改变预警级别或解除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并组成督查组对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Ⅳ级)预警、黄色(Ⅲ级)预警、橙色(Ⅱ级)预警、红色(Ⅰ级)预警。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市大气污染预警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指令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应急措施。

  其中,红色预警建议性污染防治措施是市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50%公务用车,减少机动车昼间加油。强制性污染防治措施,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停止场内所有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作业,禁止场内土方开挖作业,禁止场内清运土方、建筑垃圾;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作业;降低热电企业发电负荷15%,连续性生产企业压减生产负荷至最低水平。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大气重污染企业一律停产;禁行无标车、黄标车及运输散装物料车辆(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实行交通管制;安排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课。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技术支持: 时代之光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