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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穴市民政局着力打造新常态下的阳光低保

时间:2015-10-10     作者:武穴市民政局 张洪良【原创】   阅读


  湖北慈善公益网讯 为切实做好“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和省媒体电视问政曝光浠水县低保不公正问题整改工作,湖北武穴市民政局举一反三,坚持把握重点,着力打造新常态下的阳光低保。

  严把“六关”促精准

  武穴市社会救助局是审批低保的责任主体,代表市民政局履行低保审批职责。为了确保低保对象精准化,市社会救助局严格把好低保申报管理过程中的6个关口,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严把受理关,做到设限准入。凡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只要是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6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37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持非农户口的,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农业户口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申请低保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严把审核关,做到客观公正。镇(处)是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责任主体,核查主要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行业收入评估等方式。镇(处)对低保申请家庭进行100%入户调查核实,逐项填写调查项目,做到不漏填、不虚报、不瞒报,需要进行信息核对的,由镇处委托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办理。镇处核查人员一般由驻村干部、民政办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3人组成,核查人员要对核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在入户调查 的基础上,镇处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人申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提出审核意见。

  严把审批关,做到精细准确。农村低保一般每半年集中审批一次,城市低保每月审批一次。市社会救助局收到信息核对书面报告和相关低保申请材料后,对单独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实行100%入户调查;对其他申请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为了严防“错保”发生,实行“十不批”: 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批;没有经过申请、调查、评议、公示等规定程序和履行驻村干部签字等规定审核手续的不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正常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但无正当理由不从事生产劳动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不批;正在服刑、劳教的或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因吸毒、赌博、嫖娼等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不批;户籍在本市,家庭所有成员实际在本市以外居住超过1年以上的(赴外地就读在校生除外)不批;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自费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到高价收费学校就读的不批;不讲诚信、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或不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相关手续的不批;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有能力但不履行义务导致生活困难的不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办理丧事大操大办、高价购买棺木安葬、乱占耕地、经教育不改且拒绝接受殡葬执法处理的不批;重复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不批。

  严把公示关,做到公开透明。加强村(社区)末端公示,对低保基本政策、办事程序、监督电话、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人口和金额等,一一进行公示。

  严把档案关,做到资料齐全。加强低保对象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规范统一。

  严把信息关,做到数据统一。安排专人,及时动态调整低保信息,更新低保信息系统数据,保持全省低保系统数据与财务统计数据以及档案资料的统一。

  严格管理促规范

  为有效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武穴市民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对低保对象实行规范化动态管理。

  分类与按标准结合管理。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成员的不同状况,将全市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按不同时间周期开展精细化认定管理。对A类对象即家庭特困、成员年龄偏大、家庭收入变化小的,原则上一年入户认定一次;对C类对象即家庭收入接近低保标准、成员年龄较小、家庭收入变化大的,原则上一个季度入户认定一次;对B类对象即介于两者之间的,原则上每半年认定一次。认定复核工作中发现家庭收入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低保标准的,及时取消低保待遇。

  部门联动比对管理。成立武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核对办法,与交警、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合作,对低保对象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和财产状况信息比对工作,有效防止了瞒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的骗保行为。今年上半年,通过与人社部门比对发现有63户领取了养老金,被及时取消低保待遇。

  开展专项清理检查。2014年,全市开展以纠正“关系保”“人情保”“错保”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清理检查。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向低保户印发公开信,营造“骗保可耻、退保光荣”的良好氛围;加强试点探索,积极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加强信息比对,全面开展城市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公开公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使低保管理更加规范,群众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今年,市社会救助局实行定期复查,推行“按标施保、核定收入、差额补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变“分类施保”为“按标施保、分类管理”;变“因人而保”为“重点对象按户施保、特殊对象单独施保”;变“评议确定”为“评算结合、算账确定”;变“限定指标”为“标准衡量、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变“三级联审”为“镇处核查、信息核对、市局抽查”,进一步巩固了低保专项清理成果。

  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武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局都公开了低保监督举报电话,实行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经调查属实,严肃处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 的及时取消。

  建立低保备案制度。凡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在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并逐一核查、严格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人情保”及优亲厚友等问题。

  阳光监督促公平

  打开武穴市民政网站,能看到全市所有低保对象的信息长期公示。想查看谁的情况,鼠标轻轻一点,一目了然。长期以来,武穴市民政局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公开低保等救助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阳光监督促进低保公平。今年,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武穴市民政局着力打造新常态下的阳光低保,印发低保工作知识问答3万份,培训基层低保专干和民政办工作人员350人次,建立镇(处)社会救助窗口12个,免费发放《民政对象服务指南》5000余册。市社会救助局在便民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循环播放低保政策、办事流程、监督电话,畅通群众诉求。

  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社会救助的基础性制度,是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进行补差型的救助。武穴市民政局一方面严抓低保审核审批,一方面严抓低保监督管理,两手并重,齐抓共管,建立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今年1-9月,清退低保对象597户893人,按程序将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603户896人纳入低保,截止9月底,全市低保对象16423户31738人,其中农村低保10214户19159人,城市低保6209户12579人。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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