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蕲春县彭思镇财政所推行“五制度” 规范“三资”管理时间:2015-06-05 慈善公益报湖北讯 (严克林 通讯员 周向明 李凯 报道) 记者从蕲春县彭思镇财政所获悉:该所今年以来规范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通过开办培训班,组织全体村干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今年一季度,全镇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良好,非生产性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0%,共计节约资金25万多元,全镇25项资产资源处置都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为村集体增收资金近30万元。 一是从收入管理入手,推行集中开票制。针对村级向农民伸手收费及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的现象,该镇因势利导,收回村级票据,村级收入一律缴存至镇财会中心在银行机构开设的专户,凭缴款单到财会中心大厅窗口统一开具收入票据,从源头上防止坐收坐支现象发生,杜绝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二是从资金管理入手,推行备用金制。改革过去季度报账制为即时报账制,根据村级规模以及经济状况,制定5000元至10000元库存现金额度,超过备用金额度的村级支出,凭合法支出票据即时向镇财会服务中心报账方可支取资金,有效地制止了过去库存现金虚高、白条抵库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是从资产资源处置入手,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对资产资源处置单件(资)在10000元以上的,一律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后进入镇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有效遏制了过去资产资源处置暗箱操作、资产资源收益浪费现象。 四是从支出管理入手,推行非生产性支出限额制。严格执行村级招待零支出,按各村上年度集体收入的5%、村平2000元、村人平5元下达年度非生产性支出限额,对超过限额支出的,镇财会服务中心一律拒绝入账,并停止支付资金,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有效地限制了非生产性支出过大现象,严肃了财经纪律。 五从村务公开入手,推行财务公开制。村级所有开支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同时按限额审批要求,单次(或单项)开支5000元以上的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委会集体讨论,并将讨论记录复印件作报账发票附件随发票入账。对财务结果按季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知晓、参与村级集体“三资”运行全过程。有效地解除了群众心中疑惑,让村级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