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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时间:2018-12-11 咸宁市民政局近期印发了《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从12月3日到明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以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 根据安排,“寒冬送温暖”主要围绕开展街面集中救助、加大托养机构监管和站内照料力度、落实救助寻亲服务、加强救助机构内部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 其中,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极寒恶劣天气时段开展集中巡查搜救,坚持全天候巡查,增加夜间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次数。特别是做好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的救助,确保他们不受冻挨饿。 救助管理机构要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对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开展人脸识别工作,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返回家庭。 同时,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受理求助电话。目前,各地已陆续开展了专项救助行动,市民若发现有外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可以报公安110或与救助管理机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