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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解的公益与慈善时间:2014-12-08 1、部分公众混淆了业余公益与职业公益的区别,不认为公益可以成为一种职业,视之为业余可做的事情,故不需要获取报酬; 2、将NGO的工作过度道德化,片面强调奉献与爱心,不对等地看待NGO人的劳动价值与薪酬回报;这也是部分NGO负责人和员工认同的,所以自愿给予或接受了低薪。实际上,这是一种“反人性”的道德绑架!所以,若想实现公益的职业化和专业化,首先就要去“道德化”。 3、由于各种原因,NGO用于支付员工薪酬的资源贫乏,无奈之下以低薪低福利作为机构生存的代价; 4、政府未出台NGO薪酬方向筹款、分配等指导政策,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来源缺乏,且职务薪级、绩效考核等相关的科学体系不完善,法律依据不充分。 由于观念偏差,加上缺少法律支持,很多资助者都不愿意为NGO的人力成本、行政开支捐款。而NGO内部在薪酬制度方面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缺少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若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寄望于极少数不计薪酬的热血者来开拓,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呢?那么多社会问题,那么多弱势群体,等得起吗? 4、是否存在“零成本”的公益慈善? 显然,做任何事都需要付出钱物、时间、技术等成本。有些人将“成本”等同于金钱,认为不将捐款用于行政支出,就是“零成本”了。实际上围绕公益项目或活动付出的时间、技术、知识、人脉以及办公用品的耗损,都属于“成本”范畴。所以绝对不存在“零成本”的公益。“零成本”的提法是在误导公众,影响恶劣,伤害整个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5、企业如何行善? 公益慈善,仅仅是企业社会责任(CSR)中的一个小项。企业做公益的基本前提是,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善待你的员工,照章纳税,为股东负责,努力实现盈利;所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不等于尽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而通过参与公益慈善的方式帮助企业提升社会形象,赢得良好声誉,也是自然产生的“投资回报”,只要把握好度,不借机牟利,就是值得鼓励的善。 企业在做公益时,应当选择自己有能力做好的公益项目,自己做不好的可以找专业的公益组织合作;对外宣传要事实求是不能夸大,保护好受助群体的尊严。 当公益与商业相遇时,最受非议的莫过于为达到商业目的而刻意与公益捆绑在一起,并以商业手段和商业目的为要件,让公益成为工具和道具,这无疑是极不可取的,也是无法持续的。这类问题需要制度和社会监督来规范、引导。因公益带来的商业回报,应该是在公益为主导的活动中自然产生的。 如果一个企业置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善待员工等最基本的责任于不顾,却高调宣扬自己尽了多大的社会责任,做了多少善事,那是他们在羞辱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