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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需要企业基金会吗?时间:2014-03-21 近年来,在政府和社会舆论的双重推动下,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公益慈善方面积极寻找新的突破点,越来越多的公益项目得到开发和落实,这对于提高社会整体价值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在这个过程中,许多企业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基金会,或者提出希望建立属于自己的基金会。2014年1月20日,民政部和全国工商联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意见》中提到“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设立基金会,或在慈善组织中设立专项基金,探索企业留本冠名慈善基金、公益信托等新载体”。 国家在政策层面上的支持固然令人惊喜,但我们真的需要企业基金会吗?企业基金会的意义何在?它将为社会带来什么价值? 在我国,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被定义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设立企业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此以企业的名义成立一个基金会,根本上是重新成立另一个机构,要考虑的法律流程比较多。 那么,企业基金会到底能为企业带来什么?在《中国企业基金会发展研究报告2011》中,企业对于设立基金会初衷的表述一般有四类:(1)实现社会责任;(2)兼顾企业品牌;(3)专业化的考虑;(4)社会理想。而该报告还指出,企业基金会的工作领域与企业主要关注领域的关系主要有三种情况:(1)企业基金会的工作领域与发起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的主要领域是一致的;(2)企业基金会的工作领域是企业CSR关注领域的一部分;(3)企业基金会的领域与企业CSR无关。 企业成立基金会大致出于以下考虑:首先,从经济层面考虑,企业基金会是企业获得合理利润前抵税的方式之一,成立后通过获得税务部门认可的捐赠证明,捐赠可以享受返税补偿。其次,企业把做公益视为潮流,亦可以通过公益活动获得比打广告、开展营销活动更佳的商业推广效果,但由于对社会上的公益组织不了解,与其交给别人操作不如自己成立基金会操作项目。企业基金会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企业可以利用其知名度,对公益事业进行推广,同时对公益事业的选择也更具有主动权,在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公益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的如员工志愿者、内部筹款等方式。 然而企业基金会的弊端也同样突出,尤其是在管理成本的提高和管理人员的稀缺上。不论基金会的经费是一次性捐赠还是每年捐赠,尽管基金会是独立法人资格,但由于企业人员对基金会的地位和角色不清晰,管理层都无可避免或顺理成章地把基金会当作是公益项目甚至是整体企业社会责任规划的部门,这样的期望值会造成一定的负面结果—— 基金会的项目如果与企业经营和品牌不挂钩的话,内部开展工作一定会遇到阻力,基金会要动员人手 (尤其是员工志愿者) 和开拓其他资源就难上加难,这都不利于基金会的工作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