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褚蓥:2014年中国公益,看不到的美丽!时间:2014-04-01 五、市场新理念的崛起 2014年10月23日,“禾邻社诉万科”一案尘埃落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禾邻社最终胜诉。这个案件被称为“中国公益知识产权保护第一案”,其历史意义十分巨大。笔者以为,其意义不仅在法律层面,更在于对公益事业的重新界定上。 长期以来,我国公益界崇尚免费分享主义,仿佛只要是干公益的,就应该免费的将自己的劳动产出分享给普罗大众。而一旦提到收费这件事,就会被冠上“伪公益”或“借公益谋利”这样的大帽子。 这些观念不仅在公益圈里俯拾即是,在整个社会上也照样呼风唤雨。“做公益的不能喝咖啡”、“边公益边挣钱是不诈骗”、“红会竟然拿捐款投资生利”,各种奇葩观点之后都躲着与“禾邻社案”一样的基本逻辑:公益就是免费的,是完全不能提“钱”这个“肮脏的”字眼的。只要有人在做公益的同时获得一丁点的小回报,无论其真实的投入有多大,都是违背公益精神的,是不道德的。 受这样整体环境的影响,公益就成了没有价值的东西。任何干公益的人的劳动都是没有价值的,谁都可以随便的免费的分享和使用。由此,公益领域就成了一块公地,人人都可以使用其中的资源,却没有人有义务为此付费。长此以往,公地就会变成烂地,缺乏自我生长和更新的能力。这就是经济学中著名的“公地悲剧”。 正是因为身处于这样的环境之中,万科基金会才敢公然打着“推动各地分公司与本地NGO”合作的旗号,无偿使用禾邻社的成果。所以,在我们不断探讨万科侵权行为的同时,还应该反思一下到底是什么在推动“禾邻社案”的出现。这其中的原因绝对不是万科一方法律意识淡漠这么简单。这里面的根源和“做公益的不能喝咖啡”异曲同工! 我国公益行业长期不按照市场运行,对我国公益行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知识产权的价值得不到承认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项。比这个更为重要的还有:公益组织的脸谱化、公益项目的低效化、从业人员的官僚化、行业层次低端化,等等。 所以,“禾邻社案”作为“中国公益知识产权保护第一案”,是我国公益行业的大喜,也是我国公益行业的大悲。其喜在中国公益行业终于向市场化的方向迈进了一步,开始有人敢于提出“劳动有价”的口号了;其悲在这样一个原本在市场经济上不值一提的小争议竟然也能牵动无数媒体和公众,而且竟然还成了“第一案”。在它之侧,又不知道有多少这个行业中非市场化的惯例和潜规则值得被一一清理和剔除。但是,无论如何,“禾邻社案”标志着中国“公益有偿”新理念的崛起,意义十分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