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思考时间:2017-07-06 随着荆州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空巢化趋势的加快,社会养老服务需求量增加,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凸显。民办养老机构逐步成为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力量,为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难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二)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 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荆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坚持以人为本,历尽所能为入住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不仅弥补了公办养老机构数量和质量上的不足,而且帮助政府分担了一部分社会养老保障职能。但是,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状况来看,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养老观念有待改变。荆州市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城市,目前正在经历最大规模和最快速的老龄化过程,城市4-2-1家庭较为普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年人正在迅速增长。一方面,受传统思维束缚,老人家庭养老观念较强,在家庭无法提供需要的专业护理时,也不愿入住养老机构;另一方面对养老费用存在顾虑,荆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机构收费能够自理的老年人一般是800-2000元,半自理收费一般是1300-2500,不能自理的一般是1800-3000元,有些老人难以承受费用,而放弃机构养老。 (二)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高。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在基础设施上参差不齐。有的地方由工厂职工宿舍简单改造而成,有的地方由旧学校改建而成,基础设施落后且不配套。由于民办养老院都是自收自支,而入住老人大部分又是低收入人群。受资金等条件限制,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大多处于较低层次。近年来,荆州市不断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力度,养老院内部管理有所加强,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养老院基础设施不配套、收费偏低、工作人员主要是女性下岗职工和农村妇女,普遍缺乏专业知识等因素制约,对入住老人的护理基本仅限于让老人吃饱、穿暖等基本需求上,而对老人的精神需求,人文关怀等方面则常常是力不从心。 (三)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尚待提升。荆州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还处于初级阶段,除城市公办福利机构和少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外,大部分不具备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功能。据调查,保证一个小型养老机构24小时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至少需要配备2名医生、2名护士,一年需要支出人员工资10多万元,此外还需配备护工、厨师、保洁等大量辅助人员,养老机构面临较大经济压力,医养结合动力不足。同时,部分养老机构在国家支持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出台后,希望向医养机构转型,由于设立医疗机构门槛较高,对空间设施、医疗设备、诊疗项目、医护人员都有严格的要求,养老机构很难达到。目前,荆州市申办医院成功的养老机构仅有监利县福星康乐社会养老中心1家。城区规模最大的金色家园养老公寓,从去年开始筹备建设老年康复医院,由于资金、设备、人员等限制,一直进展缓慢。 (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依然滞后。荆州市护理人员与老人的比例超过1:10,平均每人护理10余人,按照规定,半自理老人护理比应为1:6,不能自理老人护理比应为1:4,除公办养老机构外,社会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由于照顾对象的特殊性,工作苦、脏、累,劳动强度大,社会地位低,待遇差,收入只有1000多元,致使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一般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组成,特别是女性和“4050”人员,缺乏老年服务和医疗护理专业技能。而且,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难留住人,更难引进人。 (五)养老机构培育扶持亟待加强。荆州市各级财力较为薄弱,配套能力有限,对养老服务设施等投入保障能力明显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上,由于养老产业还处在微利阶段,收益小、见效慢、风险大,国家针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虽然下发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税收、土地、信贷、水、电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配套政策和措施不完善,特别是民办机构最为关注的场地和资金问题都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民间投资兴办养老设施“关注多于行动”,积极性还不够高。 三、建议 (一)引导养老观念转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养老功能,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倡导先进的养老观念,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老人了解福利院、养老公寓等养老机构服务功能,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养老观念。 (二)制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将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纳入公共财政预算,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与养老需求同步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认真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建设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督促各县市区制定完善符合各自实际的配套措施,破除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瓶颈。对民办养老机构,要从财政补贴、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方面进行扶持,营造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要以政策扶持、社会需求为导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新建一批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增加养老床位供应量,力争到2020年末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实现每千名老人35张床位的目标,满足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到2020年,荆州市中心城区要合理布局发展2至3家床位在300张以上的医养一体化养老服务机构;每个县市至少发展一家200张床位以上的医养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明确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要求,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要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建立应急绿色通道,随时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诊疗服务;床位数100张以上的,应结合自身需求,设置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或卫生室、医务室等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康复器具等,并聘请具有职业资格的医师、护士,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要达到100%。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抓好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是提升素质和能力的有效途径。要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提供养老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纳入政府部门培训教育规划,积极引进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到我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重点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荆州市都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全省统一培训,公办福利机构持证上岗率达到了80%以上。同时,养老机构应当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增强岗位吸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