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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开展“保护环境绿色出行”自行车骑行活动

时间:2017-06-07     作者:詹媛淇 君 茗【转载】

本网讯(记者 詹媛淇  通讯员  君 茗)今年是第46个“6.5”世界环境日。6月2日,湖北省蕲春县环保局组织机关、大队、站30余人参加“保护环境、绿色出行”自行车骑行活动,行程达10余公里。

今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旨在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为做好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工作,蕲春县环保局组织机关、大队、站30余名干部参加“保护环境、绿色出行”自行车骑行活动。30余名环保人身着白色T恤衫,背上印有“保护环境、绿色出行”绿色醒目字样,上午8时30分从县环保局出发,途经县委至濒湖公园至会展中心,进入付畈大道(途经新实验小学)至县人民政府,进入市府大道(途经三路口)至八一酒店红绿灯,进入漕河四路(经四路桥)至火车站红绿灯,进入蕲春大道(经建材城路口)至大转盘,进入蕲北路(途经漕河镇政府)至三家店,进入京九大道(途经车管所)至七里桥,进入蕲春大道(途经三路口)等,骑行一个多小时,行程达10余公里。活动目的是宣传、推广自行车骑行,进一步树立节能环保意识。

蕲春县环保局紧紧围绕6.5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通过开展环保绿色骑行宣传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努力为建设生态蕲春、文明蕲春、药旅蕲春、富强蕲春营造良好的环境。并倡导我骑行,我健康,我快乐,环保城市,需要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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