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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全面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时间:2017-05-20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要随着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安陆市决定从2017年5月起,全面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 该市决定,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月人均500元调整为5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年人均4200元调整为450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上年的年人均7200元调整为804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执行,即月人均供养标准1100元。 按照按标施保,差额补助的原则,该市从5月起,大幅提高了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城市低保由上月的月人均259元提高到316元,农村低保由上月的月人均112元提高到150元以上。此次提标工作共惠及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280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