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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召开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动员会时间:2017-05-20 5月17日,潜江市民政局召开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动员会,传达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安排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会议由市民政局副局长余国华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龚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国办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各地民政办主任、农村福利院院长,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观看了宣传片《当你老了》。余国华组织大家学习了《潜江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依次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 最后,龚华就如何开展好此次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扎实认真部署开展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决策的重大举措和具体行动。目前,我市养老服务还存在结构不优、质量不佳、隐患较多等问题,特别是目前中央出台政策放开养老服务业市场的情况下,我市养老机构在存量与增量上要实现双重提升,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和顾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着力推进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为老人们提供一个安全、可靠、舒适的养老服务场所。二是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迅速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此次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民政部门的行业管理、老龄办的统筹协调、公安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的医养结合、质监部门对服务质量的行政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等业务职能,此项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明确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共同推进工作,切实做好此次大检查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数据台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切实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三是把握节点,及时上报,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地养老机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于5月31日前完成自查并向市民政局上报《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和自查报告。根据各地上报的自查情况,市民政局要联合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等部门于6月10日前完成对各地养老机构的检查验收,检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机构负责人双方应签字确认。并于6月20日前将汇总表和活动总结报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