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月提标时间:2017-04-20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4月19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从5月1日起,武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称“低保”)将再次提标。城市户籍低保标准月人均提标70元,达到670元;农村户籍低保标准月人均提标140元,达到500元。 武汉市政府通过低保提标方案 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城乡居民增收激励计划”,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保障改善民生,城乡常住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城乡低保综合提标10%以上。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市城乡低保提标方案。会议认为,适当调整提高低保标准,体现了武汉市城市、经济、民生“三个升级版”中民生升级版的重要性,体现发展为要,民生优先,效率公平。 武汉市政府要求城乡特困对象也要适时同步提标。 城市低保21年间14次提标 1996年武汉市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每人每月120元,今年是第14次城市低保提标,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670元。 目前武汉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00元,本次提标准70元,届时将提高至670元,增幅11.6%。21年间,城市低保涨了5.6倍。 农村低保13年间10次提标 武汉市2004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当初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2004年至今农村低保提标了10次。目前农村低保是每人每月360元,本次提标140元,届时将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增幅达38.8%。 截止到今年1月,武汉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6713户、168522人,其中城市低保52787户、81417人,农村低保63926户、87105人。今年低保提标,农村低保对象增幅最大。 孤儿等特困难对象也将同步提高供养标准 本次提高供养标准的还有孤儿和城乡特困人员等对象,其中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865元/人·月提高至985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城市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1000元/人·提高至1340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1300元/人.月提高至2145元/人·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