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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利川31万补助金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时间:2017-03-16 到3月15日为止,湖北利川市民政局已经全面完成第一季度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全市共计发放资金311400元。 自2017年起,全市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6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36元。新标准从1月份开始执行,第二季度正式发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未成年人”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