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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状况调查与思考

时间:2017-02-01     作者:李家庆【转载】

    2014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达84.09万人,占总人口的15.84%;65岁及以上人口达57.78万人,占总人口的10.88%。全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已成为当前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现状

    1、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态势稳中有进。2000年5月,汉川市下岗女工刘素珍创办我市第一家民办养老机构——汉川市长乐老年公寓。多年来,我市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8家,拥有床位2653张,入住老人1023人(详见下表)。此外,还有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正在积极筹建,其中孝南区批准筹建9家,安陆市批准筹建4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已经成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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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近2年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机构数量比2012年增加一倍。不仅新建了一批民办养老机构,而且部分成立较早的民办养老机构也适应新需求进行了改扩建。去年总投资1亿元、设置床位1200张的孝感市一医院爱心护理院建成并投入运营。孝感市夕阳红老年公寓改扩建后新增建筑面积800㎡、床位54张。孝南区康乐老年养护中心投入资金85万元改扩建,新增建筑面积400㎡、养老住房22间、床位78张。

    3、支持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和部分县市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营造了宽松环境。从调查情况看,税费减免、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较好。

    4、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民办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定期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组织民办养老机构按期进行服务满意率自查,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促使民办养老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如汉川市长乐老年公寓、鹂水慈园养护中心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长乐老年公寓还印发《汉川市长乐老年公寓规范化管理实用手册》给职工、入住老人及家属,受到了社会上的广泛好评。

     5、医养结合模式逐步推行。各民办养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整合养老和医疗资源,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让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18家民办养老机构中有11家配备或聘请了有资质和经验的医师,设有医务室,定期对入住老人进行健康检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医务护理和保健康复服务。孝感市一医院爱心护理院以医院为依托,集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养老、临终关怀于一体,为入住老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养护服务。有些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具有医学知识和执业资质,如辞医创办老年养护中心的“孝感媳妇”陈红艳就是全科医师。

    二、当前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机构规模不大,设施简陋,服务单一。全市18家民办养老机构中,投资超过千万元、床位在200张以上的仅2家。多数机构是对闲置房屋进行租赁改建而成,存在环境差、活动空间小、设施陈旧简陋的问题。多数机构在设施配置上缺乏娱乐、健身场所,在服务内容上以满足入住老人吃住等日常生活照料为主,没有提供康复保健、医学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总体处于低端发展水平,难以满足不同收入阶层老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2、护理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偏低,持证上岗率低。目前,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共入住老人1023人,其中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分别是537人、266人、220人,按照《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关于护理人员与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配备比例分别不低于1:6、1:4、1:3的要求,配备养老护理员应不低于230人。18家民办养老机构目前只有养老护理员150人,与低标准差80人。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大多是城市下岗职工和农村打工妇女,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较低。150人中,40岁以下的40人,占26.67%;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26人,占17.33%。“护工不如保姆”,养老护理工作社会认同度低、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往往留不住有专业技能的人才。

    3、经营风险大,抗险能力弱。行业发展不成熟以及民办养老机构中入住老人身心状况的特殊性,导致民办养老机构经营风险较高。多数民办养老机构财力有限,创办初期经营比较困难,自身经济负担很重,一旦出现入住老人摔伤、猝死、走失、食物中毒等事故,就会面临经济和声誉损失甚至被迫关门的窘境。

    4、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全市18家民办养老机构分布在孝南区5家(其中属市民政局审批2家)、汉川市4家、应城市4家、安陆市4家、云梦县1家,孝昌县、大悟县以及市直“三区”目前还是空白;分布在市县城区14家、乡村4家。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显而易见。

    5、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从近几年民办养老机构年度审计情况看,有些民办养老机构财务账为流水账,不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目前,各地对民办养老机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及设施用途的监管还不到位,存在一定隐患。

    三、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对策建议

    1、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工作机制、工作举措,切实推动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会养老的责任和义务,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社会地位。要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兴办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县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相关文件。

    2、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30号)和民政部、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投融资、补贴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建设的积极性,为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的门槛,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增强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力和竞争力。

    3、切实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政府要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通过项目招标、委托经营等形式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对其进行补贴。在争取政府投入、加大福彩资金资助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和慈善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事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社会养老资金筹措机制。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不得低于30%。

    4、切实加强养护队伍建设。要大力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将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有计划地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要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提高福利待遇,确保养老护理队伍基本稳定。要积极鼓励大中专院校开设老年护理、养老管理与服务、老年社会学和老年心理学等专业,培养一批年轻、有专业技能的养老护理人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

    5、切实加强养老机构监管。要推进民办养老机构精细化管理,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的形式和内容,积极探索实践医养结合新模式,增强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要树立安全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降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风险,确保养老机构和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系湖北省孝感市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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