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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区进一步加大低保备案工作力度时间:2015-10-23
湖北慈善公益网讯 (通讯员 张红霞)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监管工作,猇亭区监察局、猇亭区民政局联合出台了《猇亭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试行)》。 《制度》规定,猇亭区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要全部纳入备案对象,对其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登记备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退出低保范围。无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也应实行零报告。 《制度》强调,备案对象不主动申报的,区纪检监察部门、区民政局将对其所在单位、村(居)进行通报;对在低保审核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其错误情节严重程度、后果及态度,严格按相关规定移送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单位执行《备案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制度》出台后,全区各单位、各居村正在积极开展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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