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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刘河镇采取"七到村”举措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时间:2015-05-24 本报讯 ( 特约记者 严克林 通讯员 周海斌 高桂保 龚梅先 )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蕲春县刘河镇采取"七到村"举措,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七到村”具体包括:一是廉政教育宣传到村。村村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广大干群遵纪守法;二是廉政责任书签到村。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落实措施和责任,年终按照目标要求逐项考核;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审到村。由镇财政所具体负责,重点对各村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公示审计结果;四是廉政培训课开到村。定期对村民进行农业科技、党纪法规学习教育;五是廉政谈话谈到村。按建立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定期谈话,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六是述职述廉到村。年终时,由各村两委干部向全体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进行述职,并接受测评;七是廉政监管管到村。各村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和普通群众代表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