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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老年“保健品”市场进行整治和净化的建议时间:2018-10-09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老年人越来越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加之空巢老人多,他们大多亲情缺失,一些不法商人便以小恩小惠获取其信任, “心甘情愿”掏出部分养老金购买“保健品”, 骗取其钱财。其通常的销售手段是发放、张贴宣传小报,请所谓的“医学专家”举办义诊和健康讲座,播放“科普短片”以及“托”现身说法等,鼓吹其销售产品的神奇功能,对老年人进行“洗脑。销售地点一般选择在居民小区租用临时场地或租用短期门市将没有任何保健功能的普通产品当成保健品销售,或将保健品当成药品卖给老年人治病,获利后便“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避有关部门监管。 针对以上问题,特此建议: 1、强化宣传。相关职能部门要将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进行有机结合,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宣传展板、知识讲座等,宣传科学的保健知识、正规保健品的识别方法、保健品与药品区别等,提高老年人对保健品的识别力,增强其“免疫力”。执法部门要在重要节点公开曝光查处的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商人,增强老年人警觉性。 2、关爱老人。政府要尽力为老年群体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扩大其社会接触面,减少或消除其孤独感。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要开办健康知识专家讲座,引导老年人选择正确的健康消费方式。社区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活动,使其确认自己在空间中的意义和价值,努力让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 3、完善监管。按照《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工商应严格审查涉及老年保健品广告宣传内容,加大保健品广告宣传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管临时租用公共场所举办的专家讲座等,严肃查处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的商家。消协应及时受理并查处涉及老年保健品的投诉案件,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应加大保健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有无批准文号、有无生产厂家及地址,是否添加违禁成分等违法行为。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有奖举报制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化监管体系,压缩冒伪劣保健品存在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