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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等有关情况的反映与建议时间:2018-10-09 一、现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方面的顶层设计还需要作全面深入的考虑,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应该考虑的是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一些“兜底”功能,而不应该过多考虑“锦上添花”。“锦上添花”的事情,是否可以让“市场”来考虑。例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老年食堂,办的当初,大张旗鼓,一拥而上。现在我们去走访调研,不少食堂却在叫“经费来源成问题,难以为继”,要求上一级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有的城区当初最大的老年食堂已经关门停办。且不论其他原因,首先应明确的是:办老年食堂究竟是给一部分老年人享用的一种“纯福利”,还是提供的仅仅是一种居家养老的一种“服务”。如属前者,那么就成为一项应该由财政“兜底”的项目;如属后者,那就应该根据需求来办,根据能力来办。既不搞“一风吹”,又不搞“一刀切”。这些都是我们“顶层设计”亟待明确的。 二、如果缺乏统一的居家养老照料服务方面的政策与规范,很有可能造成下面“政出多门”,自行其是,以致出现一些地方、一些基层单位将“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单纯的“政绩工程”来搞。如果这样的话,为了有这方面的“政绩”,该做的,因为别人已经做了,我就不一定愿再做;我就非要在所谓的“创新”上动脑筋,乃至一些并非老年人普遍需要的项目,就会以“创新”的面貌出现。最终吃力不讨好,不被群众所待见。例如,有的系统、有的城区为了照料居家老人,配备了老人用的“呼叫器”。当其他系统、其他城区要搞同样的项目,根本不愿意考虑“资源共享”、“资源的充分利用”,而是要“创新”一下,另起炉灶,另建一套。有的“呼叫”系统,还很不实用。有的呼叫器其功用,仅相当于升级版的“传呼机”,老年人称之为“新型BB机”,多数老人认为“极不实用”。因此,老年人拿到手后,只有束之高阁,利用率极低,既浪费了财政资源,又未让老人得到方便,以致意见很大。 三、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护理照看服务方面,应该防止“好大喜功”与“一风吹”。比如,有的社区本不具备设立老人日间照护的床位,现在硬是在“螺蛳壳里做道场”,非要在极其有限的社区用房里,挤出采光差、空气流通差、隔音差,甚至相对比较阴暗潮湿的日间照料专用房间。其结果往往又是利用率极低,甚至本辖区的部分居民和老年人,还根本不知道本社区已有日间照护用房这回事。加之,真正需要日间临时照料的老人为数并不多,需要照料服务的对象,又极不稳定。另外,称职的护理人员十分缺乏,其经费往往难以确保,长期坚持下去,操作上也有很大难度。 四、相关养老优惠政策的出台,应该于法有依,顾及老年人的根本利益。例如,省内有的城市,出现了一种声音:提出要仿照周边某特大一线城市的做法,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要取消现有的乘车优惠或免费的办法,改为发给老人部分津贴费。或许对于常人来看,现金多一点,是一点,“入袋为安”嘛。但是,这与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似并不相符的,也不利于鼓励有行动能力的老年人,走出家门,多多活动,维持一定的健康水平,防止出现急剧地退行性改变的。近一阶段以来,许多老年人对此议论纷纷,不无担忧。李克强总理最近的一次讲话中,强调相关政策出台前,应该尽量多听听老年人群体的看法与意见。这确实是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