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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立法明确租购同权的看法与建议

时间:2018-10-09     【转载】   来自:湖北慈善公益网

前阶段,上海宣布只租不售,紧接着广州宣称租购同权,再有住建部等9部委下发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等等。网站上也有评论认为:“购租并举”能够实现百姓安居梦。此后,住建部又发布信息: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购同权。因此,全国所有城市都将产生租购同权的连锁反应。据向部分党外人士了解到一些分析与看法,整理如下:

一是从法律层面确立租赁地位。要想让租房得到广泛接受,真正扭转人们在看待租房和买房之间的偏见,必须得让人们实打实的看到,租房真的能够过上和买房一样的日子。这就要求必须从权益、平等性和居住使用性等方面给出明确的保障。通过立法的形式,有国家意志为背书,就会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二是构筑更加平等的社会。房子本身往往被赋予财富属性或造福效应,并附着的大量超额权益。诸如无自有产权的住房,往往会带来社会的歧视,比如相亲、结婚没有房产,一般就会受到影响,年轻人租房被拥有房产者歧视性的对待等,租房人自身的权益常常得不到必要的保障。如能从立法层面对租房人的权益加以确立,那么,对于年轻一代将是一种极大的鼓励,将极大地推进、促进社会的公平。

三是房价预期实质性扭转。真正想要房价降下来,或者不让其上涨过快,就必须长期性地扭转人们对待房子的态度。让租赁房和购房同台竞争,确立租赁房的地位,长此以往,必然会改变人们对于房价的上涨预期。

四是租购同权是大势所趋。据权威部门统计,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40.8平方米。这一指标已接近甚至超过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由此可见,近些年来,投机、投资为目的的买房者正日益增多。过剩的房子是其进入到租赁市场是最好的选择。我国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市场份额只占2%左右,相较于发达国家市场20%-30%的比例,差距极大。租赁时代,并不是说就不需要购房,只不过今后买房这种行为将更加自主,有能力、有条件的就买,而不会成为一种必然的负担。

另外,租房体系建立起来后,将和买房体系一道构筑起不同需求的住房体系,分层次满足不同人群,真正发挥房子是“拿来住”的目的性。

五是将加速中国的“人口迁徙”。租售同权之后,或将刺激在大城市打拼的“非户籍家庭”把在老家上学的孩子接过来,还会创造出一大批“教育移民”。由此,人口的城镇化会大大提速,大城市对人口的“虹吸效应”会趋于强烈。如果租售同权持续下去,中国的城镇化,将加快趋向大城市化、大城市圈化。

为此,认为:通过立法明确租购同权确有必要,建议应该尽快其步伐,并付诸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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