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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古民居保护和利用的思考

时间:2018-09-28     【转载】   来自:湖北慈善公益网

近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了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古村落、古民居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保护和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古民居的保护和利用,是新农村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建议:

一、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扩大文化遗产在全社会的认知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感。

二、在新农村建设中,遵循文化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先行编制好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规划,实现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协调发展。

三、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古村落古民居保护专项经费,对重点古民居进行科学合理的修缮。四、利用古民居文化生态资源,通过市场运作,引入资金,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传承,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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