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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管理时间:2018-09-27 近年来,由于父母外出务工、或工作忙、教育子女有困难等原因,一批“少儿托管中心”、“留守儿童服务站”等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其大部分分布在学校附近,托管对象主要是小学生,有的也招收初中生。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就餐、住宿等生活方面的照顾和少儿的学业辅导。托管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午托制,负责托管对象的中午餐、午休和辅导作业;二是半托制,负责托管对象的中、晚餐和作业辅导;三是全托制,负责托管对象周一至周五的一日三餐和住宿,周末由家长接回托管对象。当然,也有个别儿童长年生活、学习在托管机构,只有父母回来时才被接回家。这些校外托管机构为中小学生的校外生活、教育和管护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客观上解决了一些家长因外出务工而无暇顾及孩子等实际困难,满足了社会的部分需求。 由于行业标准缺乏和监督管理缺位,存在的现实问题令人担忧。一是无证照经营较为普遍。校外托管机构兼有教育与社会服务的双重性质。而根据现有政策法规,工商、教育等相关部门都没有明确其审批权限。有些托管机构的经营者想办理登记手续,却没有一个部门受理,从调查情况看,90%的托管机构无营业执照。如茶陵县城挂牌营业的13家托管机构,只有2家在工商部门办了证,其他的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二是监管缺位,出现“脱管”现象。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不仅涉及教育和工商管理部门,还涉及物价、公安、消防、卫生等多个部门,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由哪一个部门主管,也没有一个专门的监管托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致使校外托管机构成为“监管肓区”。据托管机构业主反映,他们有的已开办好几年,却至今没有谁对他们进行检查过问。三是安全隐患问题较多。这些校外托管机构均为民办,经营者租用的场地大都是靠近学校的民房,这些民房大多数场地狭窄,设施陈旧,活动场所较为拥挤,普遍没有疏散通道,学生安全隐患大。同时,这些校外托管机构基本上没有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明,家庭作坊式的厨房也没有专业的消毒设备,更没有专门的食品采购和留样制度,入托学生的饮食安全卫生很难保证。 校外托管机构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作为一个新兴的特种服务业,却是广大外出打工或忙于工作的家长们的现实选择,也事关中小学生的健康与安全,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简单地取缔了事,而应本着“加强监管、逐步规范”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其健康有序发展。为此,特建议: 一、健全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机制。由政府部门牵头,召集教育、卫计、工商、消防、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就校外托管机构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及其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事项,做到托管机构行业服务有标准,工作开展有规范,部门监管有依据。 二、严格校外托管机构的审批。鉴于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性、餐宿服务为主及部门监管职能等情况,可由工商部门负责其注册登记,并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其审批程序,在其取得消防、卫生等许可证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物价部门审核收费标准。 三、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业务指导。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经营业务的服务指导,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所有从业人员要经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教育、人社等部门要把现有托管机构的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好培训规划,对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强化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明确监管校外托管机构的牵头单位及教育、工商、消防、公安、卫计、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并由教育部门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职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对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促使其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安全有序。对于已办的校外托管机构,尽快由政府牵头,组织教育、食品药品监督、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清理整顿,重点整改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和基础设施、经营资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整改后符合开办条件的托管机构,由工商部门予以登记,依法管理;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校外托管机构走上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