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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需重视的几个问题时间:2018-09-27 日前,参与我市政协组织的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视察监督活动,深深感到,我市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改革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社会共治格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对此,建议: 一、加快完善社会共治。食药监机构改革以来,基层食品安全监测机构,特别是乡镇一级经过重组,还处在过渡期、调整期、磨合期、开创期,存在着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保障薄弱,监管队伍素质偏低等问题,需要形成统一稳定的监管体制,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将“社会共治”要求明确为各级食安委的职责,强化属地责任的考核问责,提高部门合作意识,重视和引导社会参与。 二、强化风险预测和管理。目前,很多执法都是被动式的,有问题就去应对,资源的重点应该投放在哪里?监管成效如何凸显?以风险分析为监管的基本模式是一条较好的路径,制定具体的监测措施与计划,突出检查重点、监测重点、打击重点。 三、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发挥科学仪器和信息科技的协同创新优势,加大便携仪器快速检测的应用力度,提升快检筛查技术力量;完善分层次、功能定位明确的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县级检验检测和乡镇快检能力。 四、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和监管职能。为有效开展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衔接执法或者联合执法提供保障;为共享食药、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监测数据资源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