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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时间:2018-09-27 近年来,我市环境污染整治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洗水厂、锅炉小作坊等中小型企业环保意识不强,个别企业还心存侥幸心理,排污设备落后,排污效果不佳,常打政策标准“擦边球”。二是城市污染开始向农村扩展,农业面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畜禽养殖业亟待治理,种植业化肥农药流失严重,农村生活污染亟待整治。三是环境治理监管机制不健全。法律和环境治理没有达到相辅相成的效果,存在相关部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大,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准入关,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确保“环境评价”制度的落实,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始终做到项目管理工作“三到位”。一是科技含量高及清洁生产工艺项目的推广到位,避免重污染项目上马;二是服务到位,以“便民、优质、高效”为原则,确立 “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的工作原则,主动地帮助企业完善环保审批手续,以尽可能地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把关到位,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对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项目,依照服务原则和审批程序,从速办理,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或重污染项目,不予审批,对于审批手续不完善的项目,本着服务原则,指导其尽快完善手续,实施“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的工作模式以确保我市企业建设项目“环评率”执行率逐年提高。 2、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抽查、监测,确保重点污染企业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细致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对重点污染源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天侯监管,杜绝企业违法排污;三是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做到敢抓、敢管,经常性、不定期地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3、利用信访投诉等多种手段促进污染源的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对近年来已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与人大、政协提案、议案以及国家、省、市转来的重点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活动,巩固污染减排成果。对群众关注的饮食业油烟、噪声扰民、小流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于久拖未决的问题,在专项行动中要作为重点案件予以解决。对于经限期治理仍未完成治理目标,达标无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满意。 4、加强宣传抓整治。环境整治工作将是一场持久的、艰巨的攻坚战,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开展环境教育,发展环境文化,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水平,引导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我市的环境保护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