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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时间:2018-09-23 “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天蓝、山青、水绿、地净”的重要举措。这项民生工程,得到了农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是,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投资分散,亮点不够突出;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内涵不足;三是农民主体意识不强;四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建议: 1.统筹布局,科学规划。以宜居、宜业、生态美为总原则,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融水、田、路、宅为一体的要求,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同时,做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农业产业园区、农家乐、特色旅游提供发展空间。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生态环境。重点做好乡村交通、污水垃圾处理、低碳节能、供水供电、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不断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优化农村生态环境。 3.多元发展农村经济,稳步提高农民收入。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置换机制和农房抵押贷款机制,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按照布局区域化、建设园区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生态化、产品标准化的要求,大力推行种养结合、立体套种的生产方式,发展有特色、有品牌的农业支柱产业。 4.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提升美丽乡村魅力。在建设“美丽乡村”中应注重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发展先进现代文化。切实加大对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古家俱、古农具等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力度,加大对传统艺术、传统技艺、传统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的发掘、传承和弘扬力度。 5.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让公共财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到支撑、引导和保障作用。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