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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空巢”老人 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议时间:2018-09-16 “空巢”老人们曾对社会和家庭做出过贡献和牺牲,保证他们幸福地安度晚年,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解决好“空巢”老人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于构建我省“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十分重要。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扎实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老、爱老氛围。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阶段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教育等部门,工青妇、老龄委等团体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青年一代遵守公德,善待老人,从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细致的调研工作,摸清“空巢”家庭现状。各地应尽快由民政部门和老龄委牵头,组织调查队伍,按照居住地管理的原则,深入每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调查本区域内“空巢”家庭现状,分析汇总后形成完整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作为今后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依据。 三、稳定“空巢”老人收入,增强经济支持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应不断提高养老金标准,在此基础上,要教育引导子女按时给付养老金,增强“空巢”老人的经济能力。同时积极鼓励企业、个人通过慈善机构为“空巢”老人捐款。 四、完善功能,把社区建成“空巢”老人之家。可以建立社区老人医疗服务站、医疗保健服务网、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完善社区“空巢”老人档案,提倡老人互助合作,开展送医送药、健康教育等,使社区真正成为“空巢”老人的快乐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