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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消除城市内涝风险隐患

时间:2018-08-27     【转载】   来自:上海政协

  随着上海城市化快速发展和人口不断集聚,土地利用发生重要变化,大量洼地和河道消失、水系不畅、土地硬质化,城市蓄水空间被侵占,渗透能力减少,水体自然消污能力下降,产生内涝、河道水体黑臭风险剧增。


  为了解决城市内涝风险等众多涉水风险城市病,本市以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重要举措,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2015年,市政府颁布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2016年,上海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选择浦东临港、松江新城、普陀桃浦开展试点,到2020年基本形成生态保护和低影响开发的雨水技术与设施体系,试点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


  当前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绿色海绵与灰色建设模式“两张皮”


  尽管本市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但是包括试点区的各区,原有的工程建设还在继续,市政道路、广场的设计、施工还是按照集中快排模式进行建设,地面水泥硬化情况还在加剧,各种交通、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没有贯彻低影响开发理念,灰色工程增量在不断加大,城乡内涝和水体黑臭风险还在继续加大。


  二、海绵城市科技与产业基础薄弱


  目前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教育科研等人才严重缺乏,工程材料产业、运营管理等无法满足海绵城市建设需要。上海研究制定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主要是针对上海“三高一低”的特点,即地下水位比较高、不透水面积高、土地利用率高、土壤渗透率低,没有明确的标准。


  三、海绵城市建设没有形成合力


  海绵城市建设涉及住建、水务、财政、环保、交通、农林、气象、规划等部门,单个部门牵头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有局限性。同时,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和政策调节作用不明显,筹集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寻求PPP合作模式面临尴尬境地。


  为此,建议:


  一、规划引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是解决生态文明如何实践、如何落地的关键。海绵城市本质上是恢复自然本底,需要从单纯的城市排水转向经济、环境等多目标管理,从单一的快排技术向“渗、滞、蓄、净、用、排”等综合技术手段转变,将8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减少城市内涝风险。坚持规划引领,成立市级协调机构,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系统地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真正形成海绵城市建设的制度化。


  二、构建系统治理的完整体系


  根据本市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特征,强化道路广场和建筑小区低影响开发建设,包括落水管截留、雨水收集、雨水花园、种植盒、生态沟、透水铺装、绿色屋顶、绿色街道、绿色停车场、冠层截留等,做好源头减排,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等多个目标。控制合流制管网的污染、初期雨水造成的污染,推进“黑”“涝”一体治理。结合老城区改造,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工业区改造等。在技术层面,做好经济技术比较,做到灰绿结合,蓄排平衡,绿色和蓝色融合。在试点成效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有序推进。


  三、构建海绵城市科研平台


  充分发挥本市在城市规划、市政建设、水污染控制、材料工程等学科领域的科研优势,依托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国家级平台,联合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形成海绵城市产学研平台。引导、培育新技术、新材料、新工法,形成绿色产业链,夯实绿色产业科技支撑,促进上海国家科创中心建设,为降低或减少城市内涝风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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