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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时间:2014-12-05 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善保障民生,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过好2015年春节,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 捐赠者为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垂直机构)及其干部职工。鼓励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在黄企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组织、个人积极参加捐赠活动。 行政事业单位采取单位捐赠和个人捐赠相结合的形式,捐赠数额原则上不低于去年。此外,各城区负责本辖区区属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的捐赠募集工作。 捐赠活动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牵头组织。根据中央和省委精简会议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将不再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大会。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捐款,督促组织下属单位抓紧做好捐赠款上缴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捐赠款的收集及上缴,确保2015年1月10日前汇缴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