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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全面实施临时救助新政策时间:2016-11-16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社会保障作用,按照市政府第271号政府令,蔡甸区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临时救助新政策。 新政策与以往相比有几项变化:一是拓宽了救助对象,首次将办理了居住证的外来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畴;二是明确了救助范围,规定因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发生火灾、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等原因造成临时困难的五类家庭和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三是提高了救助标准,以分类施救为原则,根据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分别给予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6倍、最高不超过12倍的临时救助。按此标准,蔡甸区城市受助对象最高可达7200元,农村受助对象最高可达4320元。四是加强了制度衔接,改变了过去临时救助的单一运行模式,依托现有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整合相关救助信息资源,做好与精准扶贫、救灾等相关救助政策的衔接,有效避免救助重复、资源浪费。 据统计,自临时救助新政策实施以来,蔡甸区已救助 189户次560人次 ,投入救助资金42.79万元,其中:9户受助对象获得城市最高7200元的救助,23户受助对象获得农村最高4320元的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