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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屋顶绿化纳入规划要求的建议时间:2018-09-27 屋顶绿化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起到提高城市品质、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而且对于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建筑能耗、缓解城市排水压力等起到十分显著的作用。据统计,发达国家的屋顶绿化率超过15%,而我市因在城市建设中对屋顶绿化重视不够,目前的屋顶绿化率仅不到1%。为此建议: 一是市政府组织规划、环保、园林、房管等相关部门就我市屋顶绿化建设开展专题研究,尽早制订株洲市屋顶绿化中长期规划,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 二是市规划部门要在房屋建设审批中明确对屋顶绿化的审批要求,凡新建工程有条件的必须实施屋顶绿化。 三是要明确新建公共建筑的平屋顶在符合建筑规范、满足建筑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均应实施屋顶绿化,且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应不小于建筑占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属于老旧小区改造出新的方面,由政府出资列入小区改造出新范围同步进行。 四是鼓励既有公共建筑有条件的开展屋顶绿化改造,具体可参考国外按每平米奖励或者提高容积率等奖励政策。园林绿化部门测算出屋顶绿化每平方的造价,建设时由财政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是加强屋顶绿化的维护管理。屋顶绿化建设后应由绿化部门验收备案,建筑物业主应承担维护管养责任。住宅小区的物管单位应承担屋顶绿化的维护管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