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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老年保健品市场的建议

时间:2018-09-27     【转载】   来自:湖北慈善公益网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保健意识的日趋增强,我国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发展速度惊人。大街上、电视里经常出现宣传保健品神奇功效的广告,很多老年人信以为真,基本把每个月的退休工资都花在买保健品上,但病却没好转,导致家庭矛盾不断,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针对目前老年保健品市场的现状,政府要加强对老年保健品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保健品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通过随时抽查、比照抽查样品,实现对保健品的监管;对于保健品应采用追溯系统,建立起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生产安全数据库。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不得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如现货销售保健食品的,销售场所应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严厉打击各种乱发虚假广告,推销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保健食品经营者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通过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其内容必须与上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一致,不得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

      三、加强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对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销售企业名单,在相关监管平台上公布信用信息。将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者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重点对产品合法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是否虚假宣传等行为开展检查。对屡次发生违法经营行为的要加大监管频次;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营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四、加强日常监管,营造社会共治。主动加强与社区、老年协会的联系。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受理与处理投诉和举报。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并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等地,采取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等方式,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有针对性地进社区宣传政策法规,开展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讲座促销真相,引导广大群众合理消费保健食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利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力量,深入村社区开展科普宣传,加强对重点场所摸底排查;要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主动发现问题,营造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联合执法,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对非法保健品讲座的专项执法检查,使变异的违法健康讲座无处藏身。在深层次上完善老年人的健康教育、休闲锻炼、科学养生的系统机制,让老人的生活丰富,在精神和物质方面得到保障,享受生活乐趣,增加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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