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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小企业转贷基金中心的建议时间:2018-09-16 民营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政府税收等方面有着较大作用。企业有时会将银行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容易出现到期资金周转困难局面。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到期续贷难、续贷贵更是普遍现象,资金流断裂,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企业经营者在银行贷款到期前2到3个月前就会选择“开源”或者“截流”方式筹集资金。“截流”是缩减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比如控制原料购进、设备更新等一系列措施,经常会导致企业经营处于半瘫痪状态。“开源”就是向民间资本借钱,也就是通常说的“高利贷”。事实上,企业每年续贷成本平均占到其贷款成本的25%。还款后至下一次贷款的中间空档期,快则一周,慢则数月或遥遥无期,这给企业经营带来了极大不确定性,也是造成中小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帮助企业经营者节省精力、时间、成本,让企业经营者把心思集中在企业经营上,缓解中小企业续贷资金压力,打击民间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我市金融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建议由政府牵头,金融办、财政局、银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成立中小企业转贷基金中心。 1.转贷基金中心由市财政拨款,或吸收部分商业银行资本、社会资本,转贷基金中心开立续贷资金专户,为续贷资金使用及收益的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运作,即风险责任按出资比例划分,续贷资金产生的收益按出资比例分成。 2.“转贷基金”采取“有偿使用、即借即还”的方式运行,对在我市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为其提供的资金用于企业续贷,规定数额和期限,收取一定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