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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账业务纳入人行监管

时间:2018-08-27     【转载】   来自:上海政协

  民革党员、上海市普陀区政协委员、建设银行上海曹杨路支行行长褚燕俊反映,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单业务接入银联,相关业务被纳入人行监管。而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转账、红包等资金流向尚处于人行监管盲区。

  为此,建议将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转账、红包等资金交易纳入人行监测系统,杜绝不法事件的发生。

  一方面,有利于堵住腐败、受贿的“漏洞”。防止第三方支付机构成为贪污受贿的渠道。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开展。防止不法组织及个人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逃避监管进行“洗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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